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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财产申报制度初露曙光

2013年11月29日 15:44 来源于 财新网
采取妥协方式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既可以防止出现边腐败边提拔的现象,也可以测试执政党内部的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背景】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登文章《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提到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各界呼唤良久,但始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此次提出推行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是否意味着中国“阳光法案”初露曙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称,此项试点,既是中国当前普遍实行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合理延伸,同时也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铺垫。

  乔新生指出,中国当前的反腐败改革已经开始了拉锯战。如果停滞不前,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岌岌可危;如果大刀阔斧,一往无前,颁布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执政团队内部有可能会出现巨大的反弹,一些保守势力将会通过各种方式阻挠这项制度的执行,执政党内部就会出现混乱。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妥协的方式,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让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公布自己的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既可以防止出现边腐败边提拔的现象,提高执政党的公信力,同时也可以测试执政党内部的承受能力。如果这种改革不会引起强烈的反弹,那么,执政者可以循序渐进,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乔新生说,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既是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反腐败制度,同时也是防微杜渐、预防腐败、拯救领导干部的重要法律制度。但是,这项制度之所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酝酿到现在始终无法出台,根本原因就在于,这项制度涉及到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遭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尽管学术界和公众强烈呼吁,应当尽快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但是,短期内这个愿望根本无法实现。因为在执政党的内部,就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制定尚未达成共识,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害怕自己积累的巨额资产曝光,他们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当然更不愿意公开自己子女和其他家属的财产。

  “所以,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渡措施。”乔新生说,“它一方面可以减少公务员财产申报在党内造成的严重震荡,另一方面也可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执政党反腐败的期待。”

  事实上,这项制度在我国广东省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但是由于涉及到的官员级别相对较低,他们的财产相对较少,因而社会反映不是很大。乔新生说,今后逐步扩大试点,要求所有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公开自己的家庭子女配偶财产情况,把这项工作变成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前提条件,领导干部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就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政策,主动公开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和出国等情况,这对于反腐倡廉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财新记者 张帆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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