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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认为中国利率市场化未见加速

2013年12月03日 18:40 来源于 财新网
花旗银行称,央行30条意见,并未把上海自贸区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巴克莱认为人民币自由兑换仍待时日

  【财新网】(实习记者 贺瑞珍)“央行的指引表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改革,可能只比国内其它地区略微领先。”对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的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措施,花旗银行经济学家评论称,利率改革并无突破,而人民币自由兑换仍处“未来时”。

  12月2日,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30条,内容涵盖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及外汇管理改革等。在上海自贸区挂牌两个月后,各部委配套文件中最受关注的金融创新举措终于揭晓。

  花旗银行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丁爽、沈明高等认为,上述金融改革措施较为谨慎。资本账户开放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仍是未来发生的事项。央行保留了对投机性资本流动实施临时性资本管制的权力。

  在《意见》规则下,自贸区内居民进行投融资业务,可开设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FTA),它与区内其他居民FTA、区内非居民FTA、境内区外非居民账户、境外账户之间可实现资金自由划转。它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视为跨境业务。

  《意见》称,居民FTA与非居民FTA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条件成熟时,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自由兑换。”

  巴克莱经济学家常健认为,这意味着从居民FTA和非居民FTA正式建立到实施自由兑换还需要一段时间。

  她还提出,“考虑到很大的跨境利率套利空间,我们预计自贸区内利率市场化不会加速。”

  在央行的30条意见中,有四条与利率市场化相关。央行表示,区内金融机构可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不过,央行未列出发行人的条件等细节。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上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利率市场化条件是否成熟,主要看两点:一是必须有新的基准代替央行的基准利率,如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或回购利率;二是要看银行内部核算是不是都以市场利率为基准。

  附:央行意见全文

  http://economy.caixin.com/2013-12-02/100612193.html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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