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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申请自贸区试点必须有特色

2013年12月04日 16:33 来源于 财新网
商务部官员提出,何时推出下一个国内自贸区由国务院确定,商务部只是配合、指导方案的制定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商务部官员今天(12月4日)强调,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不是给优惠政策,而是要制度创新;要申请自贸区建设,必须要有特色,要可复制、可推广。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9月底成立后,有消息称天津东疆、粤港澳自贸区也有望率先获批。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孙元江回应称,具体时间由国务院决定。

  孙元江在自贸区建设专题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筹备过程中,商务部只是起到配合作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部署。现在很多地方提出新的自贸区试点,商务部的作用仍是配合、指导方案的制定,具体何时推出,要由国务院来确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隆国强在此前的国新办发布会上称,不需要把第二个、第三个自贸园区的批复和上海自贸区试验的程度和试验的进展联系起来,设立新的自由贸易园区本着“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不需要设定时间表。

  上海自贸区获批后,已有天津、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江苏等省市提出筹建自贸区设想。公开信息显示,天津筹备的东疆自贸区和广东筹备粤港澳自贸区,近期与中央层面互动颇多,商务部等部门已经进行了实地调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天在同一场合称,上海自贸区是近期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开放促改革。通过上海特定区域的自主开放,积累经验,对国际经贸接轨的有关措施、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做法在国内是否奏效进行试验。

  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包括简化工商登记、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姚坚称,这些问题也是中国对外自由贸易区谈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果在上海自贸区这些政策能得到企业的认可、适应国内的管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可复制、可推广”,也会为中国对外商签自贸区提出基础和经验。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到,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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