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2 月 4 日,工信部正式向运营商发放了4G牌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均获得TD-LTE牌照,三张TD-LTE牌照尘埃落定,准备已久的4G商用终于开闸。与此同时,固定通信业务将授权给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经营,但工信部并未透露FDD牌照的发放时间。
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认为,政府部门给三大通信运营商发放4G运营牌照,但是它们没有支付任何的牌照费用,这和其他国家不一样。从会计上来说,国有企业有很多的会计利润,但是它们并没有取得很多的经济利润。它们要真正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就必须私有化。
运营商到底需不需要支付牌照费?怎么样的牌照机制才适应市场的需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认为, 12 月 4 日,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4G牌照,采用了企业申请、政府审批的方式,应该说,这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协商的结果。可以看到,不同运营商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政府主管部门还要综合考虑制造业发展、消费者利益、移动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
马骏说,目前,运营商开展下一代移动通信业务,需要工信部发放牌照,这是一种项目审批机制,未来应取消。只要运营商获得频率,就可以开展业务。当然,运营商使用频率要符合政府的规划。
他举例说,国外不存在牌照发放,国外运营商需要考虑的因素是频率。政府主管部门会将不同的频段拿出来公开招标,运营商按照自己的业务需要决定是否参与竞标,获得频段之后再按照自己的商业利益选择是建3G网络还是4G网络,是采用TDD技术还是 FDD 技术,是完完全全的商业行为:企业自主决策并为这些决策带来的后果买单。
马骏称,频率是稀缺资源,确实需要政府的管理。目前,我国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频谱资源、制定频谱的使用规划。这些频率资源分配给运营商使用时也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频率费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马骏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营商进行技术升级的牌照管制应该取消,同时还应进一步开放电信市场。如果电信市场进一步开放,我国的频率分配制度也必须朝更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财新记者 覃敏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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