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三中全会前后,舆论对土改预期高涨。但有关决策人士的表态却有所保留。从这些高层的表态以及财新记者从决策部门人士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此次三中全会土地政策突破,中央推力较大,不过审慎稳妥仍是指导原则。新一轮土改更为强调合法合规及顶层设计,规则明确之前不会全面推进。
既要推进改革又要防止“乱”应是有关决策者对于这次全面改革的态度。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一个公共论坛上透露,习近平在《决定》通过后的讲话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政策,都必须由中央统一部署,地方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要一哄而起。“积极、审慎、稳妥”最近也常见诸于相关部门领导对土地改革的解读中。
相关部门态度谨慎的重要原因在于,土改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且深牵农民根本利益。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改革协调处处长王爱民便在一个研讨会上发表见解称,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不能奢望一夜之间变天,不能犯颠覆性错误。要把土改的“大前提、小前提”都搞清楚,“谋定而动”。在“大前提”方面,在没有解决地方政府庞大债务问题,没有寻找到合适的替代土地财政方式的情况下,贸然打破现行土地基本制度构架,可能会带来不可想象、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
“小前提”则是规则的明晰。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体明确了吗?规则确定了吗?配套制度健全了吗?最关键的土地经济关系搞明白了?增值收益分配关系能理顺吗?一切有待进一步给出答案。
据悉,目前决策部门尚未形成可操作的系统方案,甚至对三中全会决定的内涵解读上仍有不同意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无论是承包地的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还是住房财产权的流转,都要先搞试点,“而且试点是要报批”。
同时,此次改革更强调合法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徐小青告诉财新记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三中全会上多次强调法治,改革要先立后破,立法在先。相关法律修订前,改革不可能全面推进。
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最近在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也强调,对看得准的,可以直接用立法推动改革。对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可以遵循一定程序实行重点突破,成熟后及时上升为法律;“不能将随意性、权力自授看作改革创新”。
不过,有专家已经对最近一些相关领导的谨慎表态表示担忧。恐最高决策层定调的改革遭遇落实阻力,在具体问题上设置障碍。毕竟,最高决策层承诺之后,具体操作中面对的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方案设计难题。同时,在如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范围、未来集体建设建设用地可否在符合规划条件下投入房地产开发等问题,都存在很大的政策制定空间。这些既需要中央继续推动,在也有赖于职能部门的态度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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