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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改革提出对国企分类监管

2013年12月12日 18:02 来源于 财新网
企业将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不同分类企业也将匹配不同管理结构和激励计划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上海国资系统新一轮改革启动。根据改革方案,此轮上海国资改革将以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为基础,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管理架构和激励计划,积极推进企业成为公众公司。

  12月11日,兰生股份(600826.SH)公告称,将与上海市国资委旗下的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浩集团”)实施联合重组,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兰生集团全部权益划转至东浩集团。

  此项合并涉及资产数百亿元,合并后成立的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上海现代服务贸易领域的航空母舰。合并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国资委。

  兰生集团和东浩集团的合并只是上海国资此轮改革的第一步。按照上海市国资委的计划,经过3至5年的推进,上海国资委系统80%的国资要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上海市委市政府将于12月17日召开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大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财新记者获得的《意见》送审稿中,内容涵盖了上海国资改革的近期目标,以及优化完善国资流动平台,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设置法人治理结构,也涉及市场极为关注的激励机制。

  上海的国企将被逐一明确功能定位并被实施分类管理。《意见》要求突出企业的市场属性,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

  对于竞争类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而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者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公共服务类企业,则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

  在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也匹配了不同的管理结构。

  上海市国资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在3至5年内建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意见》明确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类推进改革调整和管理。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畅通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渠道。

  在拓展国际影响力方面,上海国资明确了战略布局。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形成2至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至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8至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一批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引领产业升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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