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2月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以便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至此,中国四大直辖市中,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限制措施,此外,广州、贵阳等省会城市也都有类似之举。
为何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限购、限行的行列?如此执政能否解决交通之痛?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认为,这些城市实施的限购政策,确有“懒政”之嫌。摇号购车造成了双重的不公平,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当然也不可持续。如此“懒政”一方面是出于“懒”,另一方面则是“不敢作为”,因为这是最简单的办法,是一种“少得罪人,不想作为的折中主义”。
赵坚说,这种办法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公平——在先买车者与后买车者之间造成了不公,在公共交通的使用者和私家车使用者之间更是造成了不公平。一方面,政府用这样一种政策降低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道路资源的配置上方便私家车出行,而不是给公共交通带来便捷,造成了对公共道路资源配置上的不公平。目前的交通需求管理,看起来是想少得罪人,但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将得罪所有人。
赵坚进一步补充说,公平的交通需求管理是对公共交通资源和利益的重新配置,必然遇到某些群体的反对。而“汽车限购令”在一线城市的相继出台,是政府道德风险的表现,因为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是将难题留给了继任者。
“限购政策不是治堵的长远之策,对治堵作用不大,因为小汽车保有量仍然在不断增长,根本之策应当是提高私家车的拥有和使用成本,应根据私家车的排气量的不同每年收取不同的城市空间资源占用费,在城市的不同地区收取高额但有差别的停车费,通过经济杠杆使小汽车保有量与城市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赵坚称。
他解释说,解决交通拥堵,从长期考察,关键是处理好交通与土地利用的相互关系,发展轨道交通,这是城市规划和城市形态的问题;而从短期考察,则是交通需求管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交通拥堵是不公平的交通需求管理造成的。
他认为,私家车、公共汽车、自行车以及步行等出行方式,在使用公共交通资源上,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而现实的状况是,我国的很多城市道路交通资源更多的方便小汽车出行,造成公共交通资源不公平配置。
“就拿北京来说,道路越建越宽,造成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不方便,大量的私家车占道干扰了公共汽车的运行,而小汽车在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路上随意停放,占用了自行车和步行的空间,侵占了其他出行方式使用公共交通资源权利。”赵坚说。
在赵坚看来,要想治“堵”, 采取经济手段优于采取行政手段,而且应当对交通治理实施“一揽子”的经济调控。
(财新实习记者 田园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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