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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新规酝酿 取消盈利要求受关注

2013年12月20日 17:12 来源于 财新网
首发新规包括两条重磅改革措施,一是取消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和30%的增长要求,二是允许互联网与高技术公司在未盈利的情况下也可以发行

  【财新网】(记者 郑斐 蒋飞)财新记者获悉,创业板首次发行管理办法及再融资办法基本框架已经基本确定,目前仍在走相关程序。

  12月20日,财新记者获悉,创业板首发办法和再融资管理办法新规已经内部征求意见完毕。一位大型券商创业板资深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创业板新规意见稿相关政策已在公司内部传达,目前正在启动证监局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

  首发新规包括两条重磅改革措施,一是取消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和30%的增长要求,二是允许互联网与高技术公司在未盈利的情况下也可以发行,但要求具备收入、现金流、科研经费投入等限制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

  一些券商人士指出,科技类企业新规将涉及创业板和新三板利益分配格局,新三板亦期待做大自身,避免沦为创业板“中转站”。

  同时,令市场期待已久的创业板再融资规范性文件亦将推出。根据目前得知的情况,再融资新规包括一般性条件和“小额快速”增发等相关机制设计。

  据了解,一般性条件将包括盈利要求、最近两年分红情况、资产负债率和募投资金使用情况等。同时,再融资将推“小额快速”增发机制,单次发行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的再融资适用此办法,将享受股东会一次决策多次发行、简化审核等多项政策。

  接近监管部门的人称,目前创业板首发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并没有最终定稿,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仍有争议。但首发办法中取消连续盈利要求,再融资办法中小额快速再融资、简化审核程序等规定已经讨论较长时间,已有基本共识。

  现行创业板上市条件要求公司连续盈利,且盈利持续增长。今年在财务核查期间,大量申请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因为业绩下滑而撤回IPO申请。由于《证券法》中并无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在证监会提出“不审盈利”的注册制改革方向之后,改革创业板的财务门槛已经是大势所趋。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一些分歧可能存在于如何让业务扩张迅速、但仍然处在亏损状态的企业上市。一位证券公司高管对财新记者表示,如果不修改《证券法》这一点很难突破。

  上周国务院发布有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决定,允许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符合上市条件时申请到证券交易所上市。鉴于新三板挂牌没有财务门槛,处于亏损状态的互联网、高科技类企业先在新三板挂牌并运作一段时间,再择机申请登陆创业板,或许是更具操作性的上市方式。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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