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论道】(财新专栏作家 李弘)1844年英国议会公布了一个新的银行法,英格兰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被分离出来单独管理,货币政策从此开始受到政府制约与公众监督。英格兰银行从一家“私营”银行,变成了“公私合营”,金融由此从单纯的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承担公共责任。一部新的法律使银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国家管制权力中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 我们的目光扫过一幅幅古旧版画,拼接了英国现代金融早期的演进历程。1694年当它初次落脚伦敦城,金融只是一群商富(“资本家”这个词尚未出现)与政府之间的一场交易, 和随之而来的一家银行。百年之后,金融活动已经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首先,政府已经离不开借钱过日子了。这一事实对金融发展贡献良多,不但是债券市场的建立,国债还促使税收制度拓展完善, 政府学会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借贷信誉。不过19世纪以前,财政与融资并没有用于经济或社会福利的目的,新增的财源几乎全部扔在了对外战争的战场上。
其次,有钱人已经离不开这座新的冒险乐园了。英国历史教授玛丽•伊万斯说:“为了财富积聚而追求采购积聚是资本主义欧洲(从16世纪起)与前资本主义欧洲的重大区别”。在债券和股票市场上的投资是财富聚集最便捷的途径,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发财手段。
第三,金融服务成为实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伙伴。传统的内外贸易,新起的工厂作坊,以至英国古老的农业生产都被卷入到金融经济当中来。比如说,农产品的价格过去主要靠老天的自然力量,现在大大小小的银行却掌握着价格变动的钥匙。他们的信贷比较宽松,贸易汇票的贴现率较低,生产和贸易就会变得兴盛,价格也会上浮。总而言之,金融之事和所有的上层社会各方利益集团都扯上了关系。
尽管在18世纪的几次经济危机中都可以看到英格兰银行身影,它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影响是有限的。
1797年前,在银行实行黄金兑现的时代,没有人指责银行业对价格浮动负有责任。但到了18世纪初,人们开始意识到银行业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服务业。从1797年到1825年,英国的商品价格先是猛涨,接着又是猛跌,各个利益集团对此非常烦恼,学者们开始研究银行的货币供应与价格稳定之间的关系。
其实当时的价格波动水平和后来两个世纪里世界上爆发的通货膨胀相比,实在算不上什么大问题。根据后世经济学家的统计,与1797年的水平相比,银行的货币发行量(钞票与存款)最高时(1814年)共翻了2.4倍(出自英格兰银行之手的份额占了近70%),英国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将近两倍。英镑兑德国汉堡马克的汇率实质下降了40%, 最低时是各项指标又回落到1797年水平。 在这种波动中,各个利益集团都认为自己被“抢劫”,只有英行赚了大钱。甚至在金融业内部,罗斯柴尔德和霸菱银行也对英行的垄断提出了指责。所有的人都感到货币经济的不稳定对谁也没有好处,还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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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描绘天上纷纷扬扬下“钱”雨。银行发钞就是发钱,南海投机时,大家等待钱落在自己头上。
对于各方沸沸扬扬的指责,英格兰银行当然不服。行长威梯莫1810年在议会辩论中极力证明价格上涨另有所因,比如说是英国农产品的出口所致。他认为英行的每一笔贷款或是有政府债券作准备,或是有实实在在的贸易票据作抵押,货币的增发是经济与贸易扩大的结果。北美独立后,英美贸易在19世纪初大幅度增长,贸易贷款当然要增加。英国的海外扩张方兴未艾,黄金源源流入伦敦,货币当然会越发越多。英格兰银行的钞票发行依据了“商业原因”,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准则”。英国的上院贵族与下院的工商资本家都不打算接受银行的解释。 1815年与拿破仑的战争刚刚结束,他们迫不及待要将大小银行发行纸币的自由重新关进黄金兑现的樊篱。从此,在金融大自由与政府管制较量中,英国经历了一场长达三十年的货币乱局。这场被历史学者称为“寻找规则(Looking for a Rule)”的货币改革没有什么总体计划与思路,更没有什么国际经验可以借鉴。英国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们相信经验试错,有想像能力和实践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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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十八世纪末期英国上院与下院的大楼。
这里我们要把英国的议会作为银行的“公诉人”推到这场货币改革的前台来。在十九世纪之交,英国的上议院(House of Lords) 完全由封爵贵族组成(到1800年,英国封爵的贵族总共才有1363人,相比于法国,其在大革命前贵族超过25万人)。尽管这些贵族积极参与了兴办资本主义农场与工商企业,他们的财富积聚基本上还是依靠土地。有统计说,当时家产超过百万英镑的巨富中,超过半数都是贵族地主。议会的下院(House of Common) 则聚集了乡绅地主和工商业家的代表,他们决策的影响力在上升,但还不足以主导英国政治。
在货币改革中,上院要维持农产品价格和出口汇率的稳定,下院的目标更宏大,他们想建立一个可控制可调整的货币制度,以支持资本的发展。在对付英格兰银行这一点上,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下院成立了一个委员会 (Bullion Committee), 作为下院议员,著名的经济学家亨利•桑顿(1760-1815)、 大卫•李嘉图 (1772-1923)都曾活跃在这个委员会, 他们讨论的题目是如何把“公共责任”这副重担压到银行肩上, 并且通过立法来实现这个目标。
此时的英格兰银行实力雄厚, 风头正劲, 缺乏清楚定义的所谓“公共责任” 根本不在其议事日程上。议会曾提出要提高对其征税, 因为银行圈里议论纷纷, 认为英行的垄断利益为少数人独享。对此,英行的董事会毫不犹豫,一口回绝。政府希望银行降低对其票据的贴现率,英格兰银行就要求政府马上还债。面对英行的强势,李嘉图曾坚决反对给它延期特许权, 他认为“允许公众进入这个领域自己决定交易所要求的货币供应,是个意义重大的改变’。同时他又发现, 改变也是不容易的, 因为政府与英行间一直以来存在着不可分割利益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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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画上有一胖一瘦两位妇人在街头打架,仔细一看才知道是讽刺“议会大街”上的辩论。看来十八世纪英国的上层社会也不都是“绅士主义”。
1816年,由于顶不住议会和政府的压力,英格兰银行宣布1812年以前发行的货币可以兑现黄金,可是此事的结果非常糟糕,导致了一波汹涌的黄金挤兑。货币供应量和商品价格在1817-1818年均出现大幅下降,实业界叫苦不迭。1819年政府不得不再次同意英行停止兑现的要求。同年,政府通过了一个议案,明确表示从今以后不会再强制要求银行停止兑现,但是英格兰银行有义务承诺在未来的四年中逐步实现黄金兑现。这个法令一出,市场并不叫好,价格一路唱衰,货币的紧缩使经济紧张的空气在全国蔓延。 很快英国人就明白了,恢复到传统悠久的贵金属制度与重建价格稳定不是一回事,银行的“公共责任”也并不能交给公众来决策。英格兰银行的“自傲” 似乎有一定道理, 纸币的发行也不一定就是洪水猛兽。 李嘉图说 “一个精心监管的纸币货币制度是商业领域的伟大进化,我会感到非常抱歉,如果我们由于偏见而不能对此制度加以充分利用”。议会曾反复讨论如何收回对货币发行权的控制,但最终他们的承认,这个权力要通过银行来行使,而英格兰银行最了解此事如何运作。
这个年代还出现了另一个大问题,就是银行的倒闭潮,对此英格兰银行又成为众矢之的。小银行出麻烦本来是不可免的,这个问题之所以与英格兰银行挂上了钩, 首先是由于1826年的一纸银行法。
为了打破英行的垄断, 该银行法允许在伦敦城方圆65英里之外设立股东超过6人的小银行,以提升银行股本筹资和货币发行的能力。这样就掀起了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小高潮。据一份国会辩论的记录,至1836年依据此法建立的股份银行达到72家。
这些股份银行和原有的几百家乡村小银行,满足了工业革命后英国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但是它们经不起经济波动的风雨。每当出现支付困难,小银行都会跑到英格兰银行要求高息贴现它们的票据,以度一时之困。
1839年,英格兰银行的支付也出现危机,无法解救遍地钱荒的小银行,结果它屈尊向法兰西银行伸手,借了250万英镑。但这也没能挽救英国的银行业一直处于危险之中,1843年,至少有63家银行宣布停止支付,其实就是倒闭了,这个数字占了银行总数的10%。小银行的停业连带工业企业的关门对经济的波动火上加油,公众怒气冲冲,矛头直指拥有垄断特权左右逢源的银格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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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Nat West 银行的旧日大楼。英行最后的垄断在1833年终于被打破,任何人可以在伦敦设立股份制银行。Westminster Bank 是在市里第一家注册的股份制银行, 是Nat West的前身。
中国人看西方的金融制度,总是着眼于它的演变结果, 对其经历的过程了解不足。譬如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与稳定经济的责任, 英国经过多年的摸索, 才明确了这一概念。十九世纪上半期,英国的银行制度被视为漏洞百出, 英行的货币发行备受攻击,改革的呼声四起。1833年,在讨论延续英格兰银行特许权的同时,议会推出了一项新的银行法,它是20年代一系列争吵的结论,亦是1844年银行法的前奏。许多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术语,都是这部法律首先提出的(尽管定义仍然含混),如规定英格兰银行钞票为“法定货币”,即法律规定银行必须承诺无条件承兑它发行的纸币。又如银行的“利率控制”,它界定了哪些利率银行可调,哪些利率必须仍遵从“反高利贷法”。 在这段时间,英行高层自己也在考虑如何根据资产的规模,来限制贷款的规模,“准备金”的概念已呼之欲出。但是1833年银行法被认为是不彻底的,对英行如何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它似乎仍然盲无头绪。
现在回顾英国的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听到英国哲人强烈的社会批判声音。他们看到了所谓的工业革命给城市乡村带来的复杂变迁及后果, 他们感叹在财富像泉水一样涌流出来的过程中, 权力和不动产向少数人手里的集中。他们对一个新制度自身包含的不合理因素忧心忡忡。 经济方面的批评针对着工厂主和大公司,罗伯特•骚塞认为“创造财富和身体与道德上的邪恶成正比”,就是一种对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普遍控诉。为免除经济权力的集中与道德邪恶,政府的作用被重新诠释与强调。在这样一种批判的氛围中,英格兰银行的“公共责任”问题的实质以及改革的方向也就不难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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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英国1844年银行法(the Bank Charter Act) 的封面。这一年有许多作为里程碑的作品问世,如恩格斯开始撰写并发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伟大的当代画家J.W. M 透纳完成了油画“雨雾,蒸汽与速度(Rain,Steam and Speed)", 从各个方面反映了英国社会正在经历的时代转型。
简单地说, 英国1844年的银行法果断地解决了这么几件事:第一,把最有利可图的货币发行业务与英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分离开来,前者由一个专业委员会来单独决策。这实际上也就把英格兰银行一分为二,一个叫发行部,一个叫银行。它们之间的利益链自然也要被切断。
第二,发行部必须每个星期向议会和公众公布其头寸与盈利。
第三,法律授权了发行额度,并规定了发行部为承兑其发行必须持有的政府债券,商业票据与黄金的规模。
第四,除英行外,其他银行的货币发行将受到限制,直至取消。
就这四条,实现了英国货币发行的独立集中管理,并置于政府管制与公众监督之下。货币发行的“私权”将逐步转化为“公权”,垄断利润有了可能为全社会造福。我在这里埋下了一个伏笔(有经验的读者可能已经看出来了):这次改革从它完成的那天起就存在着致命弱点,而且一年后就导致了新的麻烦。1845年议会还通过另一补充法案,规定英行是所有其他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有义务在经济出现危难时利用货币发行手段救助小银行,缓解实业界的困境,这将使英行履行“银行的银行”之责任,极大增强英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及信誉。因为所有这些法规都是在罗伯特•皮尔首相当政时的明智之举,他也在英国金融史上赢得了个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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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曼彻斯特银行19世纪发行的钞票,当1797年政府要求英格兰银行停止现金兑换时,小银行也一便搭了顺车。1844年以后,它们发行的钞票也必须保证承兑, 而且发行规模受到严格限制。
有一派历史学家认为, 英国十九世纪后半期在工业与贸易方面已经被新兴国家逐步超过,特别是德国和美国的崛起,对英国带来致命威胁。但是由于英国率先完成了金融的现代化制度架构,它并不完全是靠工业资本,而是动员了工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力量,维持和强化了它在全球的优势地位,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从1840年英国用武力打开中国国门的时刻开始,大清中国所遭遇的,就不只是贸易商船与有皇家海军,还有为他们护航的伦敦城现代金融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