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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成立预防腐败局

2011年10月10日 14:26 来源于 财新网
与北京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北京市监察局长张厚崑兼任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1年4月29日,南京一政府行政机关举行“建设预防腐败体系”会议。 安心/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0月9日,北京在公布近期重要人事任免时,宣布已在北京市监察局加挂北京市预防腐败局牌子。而官方称,该局的挂牌,意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人事任免文件显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张厚崑、副局长宋兰刚,分别兼任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副局长。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的张岚,被任命为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此前,张岚曾任北京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原崇文区纪委书记。

  据《新京报》报道,2011年7月,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目前,该局已展开工作,但尚未正式举行挂牌仪式。

  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年9月15日,张岚就以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的身份,到顺义区调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2007年9月6日,中国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组建形式亦为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监察部部长马馼、副部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副局长。

  此后,地方纷纷成立预防腐败局。2009年2月,甘肃省预防腐败局挂牌,成为全国首家省级预防腐败局。此后,上海、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四川、宁夏等省市相继建立预防腐败局。

  但有专家认为,在目前体制下,中共纪委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和预防腐败局三位一体,对有效监管与遏制腐败,效果有限。

  (财新见习记者 林韵诗)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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