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神话破灭后的日本能源政策

   应当认真评估核电的安全性、作用和意义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新的核能安全标准,在安全、科学、可信、经得起各种灾害和恐怖袭击的条件下,合理发展核电

能源政策调整的具体措施

  震灾给日本带来了严重的能源安全问题。为了解决电力不足问题,日本实施了以“创电、蓄电、节电”(创造新的电源、储备结余电力、节约用电)“三电”政策为主的措施。

  (1)重新开启已经关闭和停运的火力发电设施。为此,大量增加天然气进口,并开发世界最高水准的火力发电技术,以提高化石燃料的利用率。

  (2)大规模节电。日本政府一方面加快核电站的安全检测,说服地方政府同意重新启动核能发电,另一方面,也制定了一些措施限制用电大户用电,要求电力公司管辖企业节电15%, 鼓励民间节约用电。

  (3)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新能源,大力开发高节能产品。日本国会通过《可再生能源促进法》,在法律上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利用固定价格制度购买民间的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地热等电力,促进民用电力并网,为发展新能源、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2012年7月起,日本开始实施“国定价格购买”制度,规定个人、企业、单位和团体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将自己设置的太阳能、风能、水能、沼气、地热等自然能发电的剩余部分用政府规定的国定价格卖给用电单位。

  (4)加快发展碳交易市场。由于日本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25%削减目标,虽然因地震和核泄漏事故的影响国际社会可以谅解日本短期内完成目标的难度,但截至目前,日本还是向外界正式表示坚持这一目标不变。问题在于,日本无论坚持还是调整减排目标,完成起来都很困难,为此,需要同国外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这反而会促进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5)打造有日本特色的“低碳社会”。 2012年1月31日发布的经产省资源能源厅《面向2030年的能源政策》提出:日本要维持和强化世界最高水准的能源利用效率,创造以日本“低碳社会”为原型的“低碳经济世界模范”,甚至在核事故处理上为世界核能的安全利用提供典型案例和规范处理模式,为世界二氧化碳减排作出特殊贡献等新的战略目标。

  (6)强化近海资源的开发,确保排他性经济海域的权益,制定适当行事权利的制度。

  (7)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保障战略能源供给。

  能源政策对新能源期待最大,但最快的办法还是增加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的进口。日本对世界能源进口需求的大增,可能产生与新型工业化国家的能源竞争,而对能源的争夺又会引起拥有资源的争议地区的纷争和区域争端增多。这些都会促使世界能源分配格局重新划割,对世界经济增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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