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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费率改革发令枪响

2013年08月02日 13:33 来源于 《财新周刊》
待保监会操作细则出台后,即可实施

改革进程

  虽然保监会仍然会延续“先试点,后扩大,再全面实施”的改革途径,但保监会表示,此前制定的分步实施的步骤或许会跟随试点具体效果而有所变化。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四个步骤为第一步实现部分保险产品的费率改革,第二步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步开展公司层面的试点,最后再全面放开。“如果普通型保险产品此次改革很彻底,很成功,也不一定会严格按照几步走,最终决定改革进程的还是市场因素,不是我们的方案。”上述保监会负责人表示。

  和以往数次提到寿险费率改革的情况不一样,这次保监会是下定了改革的决心。“改革就是一个必然的方向,总比不改革要好。”上述保监会人士说。

  任何改革总要触动行业既有的格局。若实施费率改革,中小型保险公司将获得通过价格竞争争取客户的机会,而现占有市场份额越大的公司受到的冲击也就越大。

  2010年7月,保监会也曾就寿险费率改革征求意见,但因当时市场主体和资本市场保险公司股价反应均极为激烈,最后不了了之。

  寿险费率改革可能致使部分产品降价,保险公司短期内可能承受难以“以量补价”的负面影响,这样的讨论至今仍在继续。但这些理由不再成为此次推进寿险费率改革的阻力。

  “保监会希望通过寿险费率改革来带动其他市场化改革。”上述保监会人士表示,与保险资金运用等改革共同发挥联动效应,希望刺激保险公司适应市场竞争,积极创新并谋求差异化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

  也有保险公司人士对寿险费率改革所能带来的效果不抱有太大的期望,“保险行业这两年增长疲弱,主要是由保险公司不计后果的破坏性的竞争等造成的,光靠寿险费率改革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他指出,各家保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险公司都采用打价格战的方式,而不是在做服务。

  2011年10月,原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担任保监会主席。2012年以来,保监会的监管思路确定为“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

  多项改革在近一两年内取得实质进展。2012年4月,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下半年,出台一系列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开始逐步放开险资投资。

  2012年10月,原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担任保监会主席助理,主管寿险,开始力推寿险费率改革。半年之后,开始向行业征求寿险费率改革的意见。

  体现保监会改革决心的另一方面,就是做好了后续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为“最坏”的结果做打算。

  例如,项俊波在7月21日的研讨会上发言指出,在考虑到费率改革对寿险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保监会同时对影响价格的预定死亡率和附加费用率进行调整。

  “没有退出机制就相当于撑起了保护伞,保险公司没有动力去追求专业性和差异性,甚至可能忽视公司的经营风险,造成现在行业同质化严重。”上述保监会人士表示,随着寿险费率改革等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实施,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保监会的监管制度也需要跟上市场化步伐,相应建设保险业的兼并重组制度。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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