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全面放开的第二天,寿险费率改革的第一声发令枪也响了起来。
7月21日下午,保监会召开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研讨会,也即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发言透露,国务院近期已经同意保监会开展寿险费率改革。
不过,这还不意味着寿险费率改革已经起跑。
“新方案还未最终成型,国务院通过了保监会进行寿险费率改革的整体思路,操作细则还在研究。”保监会寿险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寿险费率改革的最终方案何时出台,时间表目前还难以确认。
不过他表示,待方案成型后,无需再经国务院审批,即可对外发布。
2013年3月,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及具体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稿》)。据知情人士透露,2013年5月,保监会曾向国务院汇报改革进程。7月,寿险费率改革的整体思路获批。
寿险费率改革的目标,是放开现行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即保险公司根据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为保单设置的年收益率。自1999年6月至今,国内寿险预定利率的上限被设为2.5%,包括2000年出现的万能险,其最低保证收益率上限也被设为2.5%。
当初设置预定利率上限,是给中国寿险业历史上的“利差损”创伤止血。但随着中国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保护伞”延续14年,保护价值渐渐消失。2008年前后,中国经济迎来一轮加息周期,便出现了预定利率太低影响寿险产品销售的说法。与此同时,与投资型寿险产品相竞争的一系列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收益率飙涨,寿险产品几乎失去了正常的竞争力。
尤其近两年,寿险业保费增长乏力、投资回报不佳,行业从营销体制、投资渠道等多方面展开探索期望化解困局。进行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监管层的核心思路,对寿险的费率改革,终于被抬上桌面。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寿险费率改革对保险公司的新业务价值影响并不大。其主要原因是普通型人身保险占寿险公司所有人身保险的比重较小,“我估算全行业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新老单销售比重差不多在12%,不会超过15%。”一位寿险公司负责人说。
保监会也并不期望此项改革能在短期内改变行业疲态,“我们希望通过寿险费率改革,拉开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序幕,使保险公司逐渐适应市场化竞争”。
最新进展
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整体方案虽未完全确定,但已有了一些变化。
“现在确定费率改革试点实施主要是适用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保监会寿险部有关人士指出,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适用于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
“现在没有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这个概念了。明确试点主要针对普通型的产品。”他说。
人身保险产品包括普通型保险产品如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保障型产品,即传统险,也包括如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普通型寿险产品的保单利率为固定的预定利率,分红险的利率除了固定预定利率,还有保险公司的盈余分配,大部分万能险的保单利率则有最低保证收益率,加上保险公司专门账户的投资收益。
目前包括分红险的固定预定利率部分、万能险的最低保证收益率都受2.5%的上限管制。“实际上,分红险、万能险已经部分实现了市场化,不排除如果对普通型产品的试点运行很成功,对分红险、万能险的利率也会很快放开。”上述保监会寿险部负责人表示。
也正是由于分红险、万能险的保单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此前征求意见期间,业内人士纷纷推测,寿险费率改革可能将分红险、万能险也纳入试点实施范畴。
“我们对此也没有太多的期待,普通型的是一定要放开的,分红险、万能险放不放开,差异也并不会太大。”一大型保险集团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在对放开预定利率后分红险新单利润率进行测试后,指出5%以下的投资收益很难支撑分红险预定利率提高,放开后短期内分红险不会有主动提高预定利率的动力。
对占据寿险市场三分天下的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来说,即使预定利率放开对单类保险产品的影响并不显著,依然不希望对寿险产品全面放开,以避免过大的冲击。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并非完全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在3.5%以上的,需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在使用前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保监会寿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保监会仍在讨论中,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保留此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