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创新
“保监会正在研究制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财新记者:你提出保险要兼顾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的理念。但这些年,保险公司越来越偏向于销售投资型产品。如何破解呢?
项俊波:关于保障和理财的问题,行业内外一直有分歧。
对待这个问题,还是要辩证地看。我认为,不卖理财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好发展,光卖理财型保险产品,这个行业安身立命的基石也被动摇了。我提出要返璞归真,首先要发挥好保障功能,突出“保”字,同时也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财、财富管理的需求,提高理财水平,两者不可偏废。
保险业首先应该姓“保”,这是保险行业的独特优势。
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也是保障型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先站稳脚跟,才进一步拓展理财型业务的。2012年中国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965亿元,只占寿险业务的8.2%。截至2012年底,普通型寿险有效保单1.31亿件,件均保费735元,件均保额5.3万元。
中国普通型寿险的覆盖率只有10%左右,发展潜力和空间是十分巨大的。
另外国内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基础数据的缺失成为产品创新的束缚。比如美国的汽车保险,定价因子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机动车的型号、车况等,国内则缺乏这些全面的数据。所以我来了之后,准备成立一个中国保险数据平台公司,填补这个空白。
财新记者:营销员体制改革,涉及公司利益和现行管理体制、机制,无异于一场革命。现在进展如何?
项俊波: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症结还是营销员收入太低,十几年来一直底薪只有1000多块。
下一步,我们考虑向澳大利亚学习其保险个人代理模式,从单纯销售保险产品的个人代理人,向职业理财师转变,薪酬计算方式由传统的代理人佣金转变为理财师咨询费。就是卖完保险之后,作为理财师还要保障客户每年获得较高的收益,对客户长期负责。近期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颁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营销员销售基金产品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银保渠道的改革方向是走专业化之路,学习借鉴台湾地区、英国等成熟保险市场的经验和模式。在台湾地区,银行必须设立专业的保险代理或经纪公司,才能销售保险产品。英国的银保业务有“战略伙伴关系”模式,如英国利安杰保险集团与两家大型国有银行建立合资企业销售保险,把银行的员工变成保险的销售人员。在美国,总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销售个人寿险的银行中,有一半直接设立保险代理公司销售保险,约19%的银行收购了现有的保险代理公司作为主要销售渠道。
保监会颁布营销体制改革意见后,在监管态度、社会质疑和市场竞争压力下,市场主体开始思考、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和渠道:有的探索营销队伍扁平化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结构;有的试点员工制,解决营销人员社会保障;有的拓展网络销售、社区门店销售,走营销多元化道路;有的通过设立销售公司,走营销专业化道路,这是多年来从未有过的变化和进展。
财新记者:互联网等新渠道,是否意味着未来保险销售的未来趋势?但目前保险公司的内部流程、管理架构、激励机制、风控机制,都并没有准备好向互联网销售的转型。作为监管者,你怎么看?
项俊波:马明哲、马云、马化腾他们申请在上海成立一家网络财险公司,我们出于对创新的鼓励和对新技术的支持,经过审慎考虑,批准了公司的筹建。但是接下来,风险怎么管理、怎么防范要重视。
他们设想的很好,说可以将保险产品做成标准模式,通过互联网销售,一下子几亿元的规模就来了。我说别想那么简单,一旦有纠纷,不能得到一对一的解决,问题会很大。目前,保监会正在研究制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此外,一些新兴的销售渠道也在不断涌现,保险公司应该抓住机会积极创新。我给保险公司讲过农行的例子,当时农行和商务部合作,惠农卡走进农村千家万户,每年给小卖部老板交800块钱,农民都可以拿惠农卡去小卖部刷卡。
当前,已经有一些保险公司迈出了步伐,尝试与证券公司、房地产公司合作,有的与便利店、超市、票务中心、报业和物业公司合作,有的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有的开展邮寄直销和门店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