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腹交恶
杜文承接的法律顾问室,很快参与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当中。
2007年3月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的一宗地块,因一笔600万元的债务纠纷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查封,即将被变卖给深圳市一家公司以偿还债务。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名副主席召集了自治区办公厅负责人、武志忠等人开会商讨对策。会后,武志忠带领杜文等人赴广州等地协调。
虽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宣称对上述地块拥有产权,但当初在名义上,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方是一家民营公司。武志忠、杜文协调了有关地方法院,并得到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的支持。之后,经过精细的设计,内蒙古高级法院火速立案,对该土地进行查封,后下达执行裁定,由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
上述土地案的协调中,产生了大量的“活动费用”。而这些费用的去向,正是武志忠和杜文交恶的原因。
据检方指控,2008年11月,武志忠向自治区有关领导呈报《关于深圳土地案的报告》,申请2200万元专案经费给法律顾问室。2008年11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将2200万元的“专项办案经费”拨付到研究院账户。
这2200万元的办案专项经费,是以支付深圳那块地的赔偿款为由申请的。其中,共计有610万元支出由杜文经手,送给深圳等地的有关部门和人员。武志忠怀疑其中有相当部分被杜文私吞。杜文坚决否认私吞了用来“送礼”的公款,但又对其中400多万元的支出说不出下落。俩人因此渐生嫌隙。
2009年年底,前述内蒙古高院做出的执行裁定被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收地行动受挫。大法官出身的武志忠更加确信杜文在前期的工作中有猫腻。
至2010年,武志忠与杜文的矛盾彻底公开化。据知情者介绍,俩人翻脸后,2010年5月4日,武志忠给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大队打电话,举报杜文非法持有枪支。杜文因涉嫌私藏枪支罪被呼市警方拘留。
杜文的家人认为,此系武志忠构陷。杜文的父亲称,那支民用小口径步枪是武志忠的。2010年初,武志忠将枪借给杜文赏玩,后杜文多次要归还,武志忠屡屡借故推脱,致使枪支一直在杜文处。
杜文身陷囹圄后,武志忠将法律顾问室与研究院分离,后者更名为内蒙古法治研究中心(下称法研中心),杜文彻底出局。
据检方指控,2011年10月10日,武志忠召开法制办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从前述“专案办案经费”中支付法律顾问室1026万余元诉讼代理费,但实际未支付。
次年2月28日,受武志忠指使,法研中心给法制办出具了《关于2200万元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用于向财政厅销账。
《说明》称,前期办案费用210万元,杜文报账99万余元,挂账个人借款约563万元,已支付代理深圳土地案等案件诉讼代理费共计2016万余元,剩结301万余元。
起诉书称,代表自治区政府参与相关诉讼活动是法律顾问室的职责之一,不应收取诉讼代理费。经司法会计鉴定:《说明》中法研中心通过多计算“杜文报账费”和虚列深圳土地案等“案件诉讼代理费”的形式,共计多核减深圳土地案国库拨款1066万余元。起诉书据此认定,武志忠涉嫌贪污106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