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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何必用二胎过渡

2013年10月16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生育是很难补偿的,中国也能做好政策调整后的“接生”准备

停止生育控制后生育率会达多高

  社会越发达,教育水平和养育成本越高,生育意愿越低,婚龄、育龄越晚,不孕率越高,丁克、单身人群比例也越高,生育率也因此就越低。以可比较的1990年国际元为标准,中国大陆2010年的人均GDP相当于中国台湾1987年、韩国1989年的水平,当年中国台湾、韩国的生育率分别只有1.70、1.58 。中国试点二胎的山西省翼城县、甘肃省酒泉市、湖北省恩施地区的生育率在2005年之前就已经低于1.5了,说明二胎政策下的生育率也是很低的。

  泰国、伊朗的社会发展水平(人类发展指数、人均GDP)与中国一致,泰国城市化水平比中国还低,根据世界银行的资料,2011年泰国、伊朗的生育率分别只有1.56、1.64。日本的社会发展水平超前中国40年,在鼓励生育的情况下,1996年之后的生育率就一直低于1.4。2010年印度较发达的七个邦的生育率全部低于2.0;印度排名第八的卡纳塔克邦的发展水平相当于中国倒数第一的西藏,生育率只有2.0;印度排名第三的泰米尔施特拉邦的发展水平相当于中国倒数第二的贵州省,生育率只有1.7。结合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强度综合判断,人口普查1.2左右的生育率数据是大致可信的。

  假如中国大陆如韩国、中国台湾那样鼓励生育,三五年的补偿性出生高峰之后,生育率将会跌落到1.6,然后还会沿着中国台湾、韩国走过的老路下降:这两个地方的社会发展水平超前中国大陆20年,在鼓励生育的情况下,2010年的生育率分别只有1.22、0.895,2012年分别只有1.297、1.265。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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