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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会是第二个香港吗

2013年10月29日 10:58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果借鉴日本、新加坡的实践经验,选择内外分离模式的离岸金融中心模式,大胆尝试金融改革开放的诸项措施,上海自贸区人民币离岸业务的规模和影响力将大大超过香港

  二. 东京离岸金融市场

  二十世纪70年代,日本金融市场受到政府严格管制,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放贷直接融资,存放贷利率受到日本银行(中央银行)贴现率严格约束。在金融体制方面,证券业务和信贷业务分离,外贸融资和国内融资分离,资本的跨境流动也受到严格管制。

  上世纪70年代,日本国内经济增长出现瓶颈,自由资金的实体投资收益下跌,金融市场投资需求渐长,严格管制的金融体制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国内资本的配置效率,日本政府开始放宽金融市场限制。1979年政府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可转让存款单( CD ) ;1985年允许银行自由买卖债券,以利率水平反映供需关系的国内自由资本市场逐渐形成。70年代后期,日本贸易顺差不断增大,由于国内金融投资管制严厉,过剩资本便不断向海外输出。日本政府对国内市场管制严格,但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海外业务却非常支持。而鉴于严厉的管制环境,国外银行在日本难以开展业务,这种行为激怒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他们要求日本对等开放金融市场。1984年5月,日美发表了《关于日本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及日元国际化》的双边协议,设立“日元-美元委员会”。

  1986年12月1日,日本政府支持下东京离岸金融市场正式开业,也采取离岸和在岸帐户分离的模式。政府给与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优惠措施有:

  (1) 利率。离岸市场的存款利率不受日本银行的管制。

  (2) 存款保险。日本国内规定商业银行存款要参加保险,但离岸帐户的存款不必参加保险。

  (3) 存款准备制度。东京离岸市场法定准备金制度可以豁免, 各离岸帐户无需向日本银行交纳准备金。但是, 从离岸帐户向在岸帐户转帐时, 转帐总额要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准备金。

  (4) 税收。东京离岸市场免去了存款利息税, 并减免离岸银行的法人税 。但是, 地方税和印花税仍需交纳。

  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在初始阶段,日本政府仍保持谨慎态度,对离岸金融市场也有较多限制:

  (1) 参与者资格审批。参与银行须是在日本指定外汇银行中由大藏大臣批准的银行,原则上能够同银行离岸帐户交易的只能是非居民。

  (2) 交易范围。资金来源方面,离岸帐户可以借款或吸收存款,但对象都是其他离岸银行和外国政府、国际机构、外国企业和离岸银行的海外分行。并且对存款时限、提款条件和存款最低限额有一定限制。贷款方面,离岸帐户可以对非居民及其他离岸银行进行贷款,但贷出的资金要保证其“离岸”的性质, 不得回流到日本国内,因此, 离岸银行在放款时, 须从借款人处取得资金用于日本境外的证明书。

  (3) 交易形态。只允许进行资本筹措和运用这两大业务, 不得经营包括可转让存款单( C D ) 和银行承兑票据( B A ) 等证券业务。交易币种不限,以推进日元国际化。

  (4) 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的资金流动。原则上没有转帐关系,但在某些离岸业务非经过普通帐户不可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离岸帐户为轧平头寸之时, 允许两类帐户互转。互转时必须兑换为日元。实际上国内市场进入离岸市场的资金, 除了要求离岸帐户负债和运用自行平衡外, 是不受限制的。离岸账户的资金转入国内在岸账户有两个限制:一家银行一天的转入额不得超过该行上个月在离岸市场中对非居民资金的运用额的5%;且每个月离岸帐户资金流入在岸帐户的净额必须为零。

  虽然东京离岸市场限制较多,但其优惠的税收及其他经营条件吸引了大量国内银行的海外资产,新加坡、香港等离岸金融中心的交易大量转移至东京离岸市场。仅1986年12月开业当月,各地转移至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资金达710亿美元,市场规模达到937亿元;至1988年底资产余额已达到4142亿美元,其规模已超过香港、新加坡、纽约,成为仅次于伦敦的世界第二大离岸市场。

  东京离岸市场能在一年多时间内快速成长,主要原因有四:

  (1) 免征利息税使投资收益率提高。因此各国政府外汇储备、银行和企业的闲置资金都被吸引到该市场,市场中虽然存贷利率差小但免税仍使离岸银行有利可图,因此更多资金交易选择在此进行。1987年,国际清算银行成员所做的银行间业务有三分之二在日本进行;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在东京离岸市场的国际资产占其国际资产总额的5%,仅次于纽约国际银行设施。

  (2) 市场基础好。东京离岸市场开设之前日本的银行在海外就拥有很大规模的业务量,1986年,金融机构在纽约等海外离岸金融市场业务规模已达50万亿日元,但在岸帐户形式下利润的50%左右会被政府以法人税形式收走,因此,离岸市场设立后国内银行立即将在岸的海外业务资产转移至离岸市场。另外,由于大幅度税收优惠还可以减少人员外派带来的费用成本。和东京在相近的时区内的其他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的资产也转移入东京市场。

  (3) 日元的升值趋势造成的境外投资者需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日元处在升值区间,仅1986年1987年,不到一年时间,日元对美元汇率从的160:1上升到122:1,国际市场对日元需求日益增大。且当时日元在海外离岸市场的交易已经颇具规模。第一个月转移入东京离岸市场的欧洲日元达204亿美元,占离岸市场总资产的22%;至1987年3月底东京的离岸日元资产占东京离岸市场资产的三分之一;九十年代后期,日元资产占东京离岸市场的三分之二。

  (4) 利率自由化产生的活跃套利交易。东京离岸金融中心根据供需情况利率浮动自由,亚洲美元市场和东京美元市场利率波动不定,形成套利机会。资金流动频繁,套利交易活跃。

  1989年4月,日本政府放松了单个账户每个工作日由离岸账户向国内账户转账的金额上限,从不得超过上个月离岸账户对非居民运用资金的月平均总额5%提高至10%;同时放宽了市场参与者资格 ;放宽了资金必须由交易对方提高使用用途的确认程序。截至1993年底,东京持有离岸账户的银行达208家,离岸日元规模超过7000亿。1994年,日本政府又解禁了远期利率协议交易,进一步了推动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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