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美东时间1月20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6票对6票的投票结果批准通过了针对科技公司的反垄断提案。
这项提案名为《美国互联网创新与选择法案》,目的是禁止包括亚马逊、谷歌、苹果公司、Facebook在内的大型科技平台从事有利于自身产品或服务、不利于其他商业用户或歧视类似处境的商业用户的行为。
据CNBC报道,该反垄断提案不仅获得了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支持,也获得了类似Spotify、SONOS、DuckDuck Go这样的小型科技公司的支持。一些小型科技公司已经通过法律诉讼或与监管方合作,以求追上占主导地位的大平台,但是这些公司联合起来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