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的审判
齐鲁银行案被山东官方定为“大案要案”,查处的涉案人员众多。
2012年,山东省官方公布,齐鲁银行系列案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人。不过,官方并未公布这些人的姓名、职务和具体被问责情况。涉案人员的信息主要见于相关零散消息。
这些案子均被要求低调处理。财新记者曾向山东省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被告知,齐鲁银行系列案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接受采访。
在云山雾罩的氛围下,刘济源诈骗案的司法程序也有“反常”之处。2013年3月7日,刘济源案首次开庭。其家属得到五个旁听名额,从进法院大门到法庭门口,两次搜身安检。进入法庭之后,每个旁听人员身边都有两名法警警戒。不过,当日刘济源因血压过高未能出席。
在那次开庭之前,济南市中级法院组织了八次“庭前示证”,证据涉及大量的银行票据和银行人员的证言,示证程序在法庭封闭进行。
梁雅丽律师称,不公开的“庭前示证”代替公开审判中的“庭审举证质证”,使开庭程序流于形式。
3月27日,法院在关押刘济源的看守所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法院限定两名家属可以旁听。当日庭审,因刘济源血压再次升高,只持续了半个小时。
4月6日,刘济源住院治疗,法院通知4月7日在医院进行庭审,且不允许家属旁听。无奈之下,家属选择了解除对梁雅丽等两名律师的委托授权,以抵制第二天的庭审。
此后,法院为刘济源指定了法律援助辩护人。5月10日,法官来到刘济源就诊的医院进行庭审。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的律师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不可能读完1800多本案卷。所以,当日约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主要是刘济源自辩。
关于辩方提出的,刘济源与涉案银行、企业实为“利益共同体”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由于此案中,刘济源是资金的最终使用者,法院认定,银行和相关企业个别工作人员为追求高额利润或好处费,轻信刘济源的谎言,存在监管不力,违规等事实,但银行和企业本身,都只是刘济源谎言的受害者。
外界注意到,在对刘济源的审判中,商业银行的角色被轻描淡写,甚至,在检方起诉书中被明确“指名道姓”的涉案银行——齐鲁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及泺源支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和工商银行山东分行,在判决书中被匿名——均以“银行”指称。
6月19日,刘济源提出了上诉。然而,在齐鲁银行案已被定调的旋律中,上诉可能只是余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