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如何再定位?
财新记者:就世界范围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代理人偷懒、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也不例外。除了这些弊端,中国国有企业最为人诟病的,是垄断优质资源,导致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活力不足;国有企业成为权力寻租、权力分肥的重灾区。既然如此,继续保留庞大规模的国有企业,还有无必要?
周叔莲:不少研究者主张国有企业改革要再思考,再定位。很有必要,中国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史无前例的事业,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关于再定位,如何再定位有很多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要取消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理由是国有企业已阻碍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我认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看,这个理由不能成立。苏联实行私有化引起的恶果,我国“抓大放小”过程中资产流失造成一批暴发户的教训,都不可忘记。而且,国有企业在世界各国是普遍存在的,我国现阶段更不能全盘取消。
再一种意见是主张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我认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的发展趋势是一个应该和可以研讨的问题。
不过,目前我国仍有2/3的国有企业和40%的国有资产分布在一般生产加工行业和商贸服务等行业,这些大都是竞争性行业。这种情况虽不合理,却是现实。姑且不论现在全部退出是否可能,如果真的全部贸然退出,也会在经济上和社会上引起混乱,可能又会造成一批暴发户。可行的办法是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使国有经济逐步退出不该进入的行业。
第三种意见认为现在公有制为主体已变为私有制为主体,必须壮大国有经济,既抓大,又抓小,以扭转这种状况。这种意见认为,在社会总资产中公有制经济的资产应占55%-60%,相应的,其从业人员和产值的比重也应为50%-60%;2010年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重只有26.9%,已远低于公有制为主体的临界值。这种意见主张的国有企业改革再定位,似乎是主张退回到原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状况。这显然是违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的。
还有一种意见主张,国有企业改革再定位不是定位在国有企业本身,而是定位在提升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和产业有效活力。这种意见认为,过去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善其身”的问题,今后第二次改革目标主要是解决企业“善天下”的问题。
判断国有企业好还是不好,不能仅仅看国有企业自身的状况,重要的是更要看国有企业是否导致整个行业和整个经济体更有活力和效率,特别是市场竞争秩序是否合理,是否保证了公平竞争,非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是否得到改善。这种意见有一定的依据,提出了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要着重解决的一些问题,应该重视。不过,也要看到,现在国有企业“善其身”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而 “善天下”就差得更远了。解决国有企业本身的问题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其实,国有企业改革也是一直从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着眼的。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革的内容和重点必然会有变化,前面我提出,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问题,就是当前也要关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这些是原来早就决定而且一再表明要努力完成的任务。现在应该下决心去完成这些任务了。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