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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叔莲:国企改革再定位

2013年07月02日 08:20 来源于 财新网
现在国有企业“善其身”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而“善天下”就差得更远了

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四个维度

  财新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按照以往惯例,此次全会有可能会就进一步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方案、作出部署。既然历经30余年改革的国有企业目前还存在许多严重问题,那么,该如何确立并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新目标和新任务?

  周叔莲: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据这个要求,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多维度的。对此,我认为主要有四个维度的目标。

  一是作为企业一般的目标。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是真正的企业,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有活力和创新能力。

  二是作为国有企业一般的目标。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企业,而作为国有企业的任务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国防产品、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基础研发活动等。国有企业应该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

  三是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目标。邓小平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据此,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应该达到分配合理、克服职工收入悬殊、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权利、企业盈利全民共享等要求。

  四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的目标。现在,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经济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又要与非国有企业公平竞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既要表现在发展生产力上,在改进经营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上起到表率作用,也要表现在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上,在合理分配、民主管理、承担社会责任上起到模范作用,引导其他企业逐步增加社会主义因素。

  国有企业改革四个维度的要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现在存在着对后两个维度改革目标不够重视甚至忽视的现象,应该注意纠正。只有协调推进、全面完成这四个维度的要求,才能完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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