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继在本月初研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后,10月3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要求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这意味着,社会救助立法将加速,城乡八千万低保人群的衣食住行将更有法律保障。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初次审议《社会救助法》(草案)。
“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建设”
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但社会救助领域的立法依然滞后。比如,《社会救助法》至今尚未出台。早在2007年,《社会救助法(草案)》就由民政部着手起草,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还就该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不能自食其力的公民,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中国的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抓紧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坚持统筹城市和农村、兼顾当前和长远、政府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
对此,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表示,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多年,已经比较完善。现在,必须通过国家立法进一步推进这项制度,使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险三者有效衔接。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要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覆盖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中类似人员。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照料。
三要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食住和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给予过渡性安置或资金、物资救助。
四要注重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失业救助,为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服务。
五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和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参与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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