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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

2013年11月27日 10:18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主动管理,各类机构应该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差异化发展,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

  财新特派纽约记者 陈沁

  2013年,资产管理行业的转型面临深化。

  2012年可谓是资管新政频出,各类“创新”异常活跃的一年,资管牌照放开、渠道扩充整合、投资范围拓宽,开放的监管政策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逐步打破了分业经营的壁垒,综合化经营成为资管机构的共同选择。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金融改革部署,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和逐步平稳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产业链不断延伸,跨界竞争与合作将更为常态化。相应的监管政策也正在不断调整。

  在创新和监管不断赛跑的过程中,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的话来讲,大资管时代正式来临。

  巴曙松及其团队历时八年对资产管理行业跟踪研究,于近期出版了《2013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被外界称作“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年度晴雨表”。

  该报告首先从整个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宏观视角出发,初步勾勒了资产管理行业的业务链形态,并对分业经营壁垒消失后的公司治理和监管架构进行顶层设计,从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资金成本变化等角度论述了资产管理行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变化及新的挑战;亦从资产管理行业的机构视角出发,对各子行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及未来发展路径展开讨论。

  近日,正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任高级访问学者的巴曙松在纽约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回顾了中国资管行业发展历程,谈转型期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他认为,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主动管理,监管当局应着力于“完善市场规则、明确业务规范、减少摩擦成本”,各类机构应该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差异化发展,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满足社会财富管理趋向多元化的需求。

【对话摘登】

创新or套利

  财新记者:你持续八年跟踪研究资管行业,总体而言,你怎么评价中国市场资管行业的发展?

  巴曙松:资产管理业务形态包括从产品研发创新、渠道布局、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到客户服务体验的各个阶段。整体来看,与成熟的海外市场相比,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争夺中游的通道业务资源依然是各家机构扩张资产管理规模的主要手段之一。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经过了不同的周期和成长阶段。2008年以前,资产管理行业主要是投资二级市场的基金。2008年至今,银行理财、信托、券商资管的资产管理规模出现较快扩张,资管行业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愈发显著。特别是2012年以来,资管行业进入到创新活动异常活跃的时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业放松管制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突破相结合的发展趋势。

  在此之前,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总体是在机构监管格局下,由各自领域的监管机构主导不同领域的分工格局。在新一轮监管创新下,资管产业链原有的分业经营的分工结构被逐步打破,券商保险等机构可以直接开展公募业务,有实力的机构可以全产业链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涵盖从产品设计、投资管理到市场营销等环节,可以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资产管理行业的转型和结构调整,满足了实体经济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要求,推动了多层次、市场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建设,增强了金融市场活力,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和转型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

  财新记者:近年来,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信托、基金子公司等业务发展很猛,但大部分是银行的通道业务,也带来疑惑,这能否算金融创新,还是本质上仅仅是监管套利?

  巴曙松:从历史的角度看,规避金融管制往往是金融创新的最初目的之一,反过来金融创新又成为金融监管体系完善的主要动力。

  在监管放松初期,资产管理市场短期将进入高竞争期,各类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会大量开放新业务。

  从发展的起步阶段看,当年“银信合作”业务伊始,信托公司以其独有的金融功能,俨然成为了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和做大表外资产的“通道”。

  时过境迁,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同业合作业务已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银监会8号文及即将出台的9号文,监管趋向严格化,使得作为“通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而不宜按照“无风险套利”的思维开展通道类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等业务。

  从监管的角度看,套利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创新产品本身就有市场价格差异,如何防止金融机构在套利中的风险隐患才是关注重点。

  特别是这些风险隐患往往不被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自身关注,容易导致市场的大幅动荡,2013年6月底的货币市场大幅波动,从一个侧面暴露了这种套利过程中金融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等经验的欠缺。

  当前国内监管体制以机构监管为主,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同一监管部门内部的监管不一致日益凸显。为了有效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跨领域传递,金融监管机构间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并确定以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为共同监管目标,对金融功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采取统一监管标准,促进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叠,防范与控制金融风险,更好地适应资产管理机构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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