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法官
当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赋予了法官更多权力和荣誉,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他们公正行使权力?
多位资深法官告诉财新记者,上述改革提高了法官的任职标准,首先需要建立法官退出机制。
季卫东也认为,以当前中国法官队伍的规模,很难大幅提高其待遇。司法若要朝着专业化的方向改革,让法官获得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地位和待遇,法院就必须精简,尤其减少大量不办案的法官。
一位曾在某中院从事审判管理,后离职从事律师的人士对财新记者说,当前中国近20万法官中,从事实际审判工作可能一半都不到。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中,不少都可以裁撤。
季卫东告诉财新记者,《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可以和法官精简进行有效结合。从法院退出的法官,可以担任各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
另一个方向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此前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广东佛山中院在公安、劳动、司法行政和基层调解组织建立了多个巡回法庭、诉前调解联络工作室和法官工作室,让审判长们得以从琐碎的程序性工作中脱身而出,集中精力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中。
在不少专家看来,这种调诉分离的思路,能够真正体现法官的地位和价值,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更有作用空间。
强化内部队伍建设只是第一步。在季卫东看来,要想从根本上对法官独立进行有效监督,必须依靠司法公开和司法参与。
本次司法改革强调,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季卫东说,这就是让人们,特别是专家、律师和当事人能够从各个角度,不断地检验判决是否公正。相比起过去叠床架屋的监督机制,依靠领导、纪检、检察院和上级法院监督,司法公开更可靠,也更有效。
此外,还可以鼓励群众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方式有序参与司法,来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法律职业愈加精细、专业的概念逻辑和老百姓的一般认知间的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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