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创办天则所
财新记者:能否谈谈你参与创办天则所的缘起和台前幕后?
茅于轼:1993年,我64岁了,但精力还算充沛,还在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工作。本来呢,我是想退休后静下心来写几本书。但是,这一年,唐寿宁、盛洪等打算创办天则经济研究所,由于缺人,他们便邀我加入。于是,我便正式办了退休手续,加入了天则所。那时候,盛洪是天则所的负责人,但由于他应芝加哥大学的邀请去了美国,我就不得不担起天则所负责人的责任。
当时正值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中国经济十分活跃。我们几个发起人原以为做学问也应该可以在市场上赚钱。没想到知识这种产品是公共消费品,众多的人可以重复使用,它是没有产权的,怎么能卖钱?而且,我一辈子没有当过领导,更没有承担一个单位财务自力更生的经验。三个月过去后,后续资金没有到位,财务立刻陷入困境。
后来,我们逐渐明白,靠做学问是赚不了钱的,除非改做咨询。咨询的对象是企业。但难题又出现了,我们自己没办过企业,怎么能给企业指导?经过反复思考,我们意识到,我们的长处在经济学上,扬长避短,必须找对经济学有需求的单位,去为他们服务。
就这样,经过两三年的摸索,天则所逐渐确立了自己的定位。那就是,天则所必定是一个研究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的机构,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政府。可是,在中国,政府不会购买独立研究所的服务,政府未必喜欢听不同的声音。所以,天则所经费的来源只能靠募捐。那时候有能力出钱做政策研究的只有国外的基金会和像亚洲开发银行那样的机构。虽然这些机构给我们出钱,但并不干预我们做什么课题,得出什么结论,课题都是我们根据国内经济改革的形势而提出的。
当时,亚洲开发银行交给天则所做的三个课题都与经济学有关。一个是中国经济的影子价格,另外两个是研究三茂铁路和广梅汕铁路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在后两个课题中我们开创了研究投资项目对宏观经济影响的新方法,成为亚行的典范。可以说,正是因为机构独立,经费自筹,天则所实现了对一个学者来说最为重要的学术自由。
财新记者:基于中国国情,民间智库生存下来是很不容易的。天则所发展到今天,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茅于轼:天则所作为一家民办非营利机构,在当时的背景下,也有一个法律外壳,叫事业单位,当时是由科委系统来管,称作“民办高科技企业”,作为事业单位来注册。
但是,2005年,这个“事业单位”的身份被注销掉了。当时的背景是说科委系统已经不再做“婆婆”了,它旗下的所谓民办高科技企业就不能再以它为“婆婆”了。当时再找一个“婆婆”是非常困难的。我们找过,但没有人愿意当我们的“婆婆”,所以,后来我们又想改成所谓的“民办非企业机构”。
这时,问题又来了,这个“民办非企业机构”是一种非营利机构,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也要找一个政府单位来挂靠。然而,几乎所有政府单位都不愿意当我们的“婆婆”,所以,后来的天则所是作为天则所咨询公司的二级机构存在的。天则所咨询公司是一个商业性的或企业性的法律身份,而现在的天则经济研究所,严格来讲是一个二级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权利,但是可以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