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审判长,我要检举揭发。”杜文大声说。2011年年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伊始,被告人杜文突然声称,有重大检举事项,要求面见自治区相关领导。法庭不得不中断审理,宣布休庭。
类似的场景在一年多前也曾发生。2010年5月4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的武志忠向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大队打电话,举报杜文非法持有枪支。当日,杜文因涉嫌私藏枪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武志忠和杜文,昔日过从甚密,情同父子,一朝反目后互相揭发,最终却双双身陷囹圄。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9月16日,武志忠及其妻子于惠珑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在呼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的7月31日,新华社报道称,武志忠因严重违纪,已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双开”。更早先的2012年4月,源于杜文的举报,武志忠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监视居住,后被逮捕。
财新记者获悉,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武志忠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等多项罪名。检方起诉书指控,武志忠涉嫌贪污1066万余元;受贿545万余元;挪用公款3420万元;另有人民币2817万余元、1.9757万元港币、115万美元等,不能说明来源合法;以及隐瞒177万余加元、51万美元的境外存款。
内蒙古当地媒体内蒙古晨报对武志忠案的开庭,仅发布了简单消息,未有详细报道。
合办研究所
现年62岁的武志忠,包头人,蒙古族。曾长期在内蒙古法院系统工作,先后任包头中级法院院长、内蒙古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等职,有着大法官的头衔。其后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案发前已经退居二线,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
杜文,1978年12月生,赤峰克什克腾旗人。上世纪90年代末,杜文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对法律颇感兴趣,自学了法律专业。本世纪初,杜文从部队复员,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在赤峰当律师期间,杜文结识了武志忠,并很快成为其心腹。据了解俩人关系的当地律师介绍,武志忠与年少自己近30岁的杜文交往初期,两人“情同父子”。杜文很勤快,为武志忠“鞍前马后”,武志忠对杜文也很好,曾一度想把杜文运作进自治区法制办成为公务员,最终未果。
2006年年初,武志忠成立了一个民间社团,并将其挂靠在法制办名下,将杜文安插到那里。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6年3月,武志忠以其儿媳傲尤娜的名义和杜文申请成立了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下称研究所),其中,傲尤娜出资5100万元,杜文出资4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杜文。
该研究所作为民办非盈利性质的社团法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为主管单位。同年3月28日,双方签订《合作方案》,研究所免费承担法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该办公室是自治区政府在法制办的非常设机构,后更名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下称法律顾问室)。
2007年10月,该研究所更名为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2008年年底,研究院与法制办签订《补充协议》。2010年8月,武志忠出任研究院理事长。
2011年10月,武志忠决定法律顾问室与研究院分离。之后研究院更名为内蒙古法治研究中心,出资人和法人代表均有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