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开始尝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业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新债券品种问世一年来不温不火,先后成立的各地方股权交易所都在积极布局,有的已有产品发行完毕,有的尚在筹划中。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行私募债完全独立于上交所、深交所,除了原则性规则大体相当,在发行企业准入条件上稍有不同。退出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成为最愿意在区域性股权交易所发行私募债的企业。
“银监会8号文之后,不少商业银行开始寻求与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方向,将贷款项目转化为私募债,发行后再买回去,由此来规避监管。”一位知情人士指出,因中小企业私募债普遍流动性差,交易所乐得由此增加活跃性。
除了各地金融办的监管,对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能否开展以及如何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并无统一的监管指引,不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抱着尝试的心态,正在蹒跚摸索。值得思考的是,在其积极谋求创新的兴奋下,是否也对风险有了足够的认识?
积极布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是最早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场外市场(即OTC市场)之一,在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实施几个月后,报喜鸟集团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私募债。
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孙永祥披露的数据,截至2013年5月底,共完成私募债备案八单,备案金额8.5亿元,其中完成发行四单,金额为5.5亿元。
据接近天津股权交易所(下称天津股交所)的一位人士称,至今已有三单私募债在天津股交所完成备案。财新记者了解到,其他如湖南股权交易所(下称湖南股交所)、刚成立的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均在积极筹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上海股权中心)等OTC市场亦有在今年推出此业务的打算。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中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服务。
“2012年5月,证监会在正式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时,以及上交所、深交所制定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都未禁止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参与该业务。”一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
由于至今尚无统一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规定,当越来越多的当地企业表示希望发行私募债来解决资金需求时,不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其监管部门(省金融办)的批准下先于开展。“没有明文禁止,从实际需求出发,我们认为有必要去开发、去尝试。”上述人士说。
上海股权中心相对谨慎。其总经理张云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曾于2012年底对场外交易市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待相关制度安排正式推出后,上海股权中心就会尽快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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