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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光大72.7亿交易事故

2013年08月29日 15:37 来源于 《财新周刊》
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的ETF套利系统上线五个多月,为速度牺牲了风控,酿下8月16日的这次危机,但获及时补救

交易清算漏洞

  2012年末光大证券排除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之后,可以动员的现金仅有30亿元,何以成交72.7亿元?

  目前,中国证券交易的结算制度是分级结算,即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进行二级结算,证券公司与交易所、中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

  一位证券公司高管介绍,客户与证券公司结算层面,需要全额委托。“当客户下单后,账户上有多少钱,才能交易多少股票,想买到超出资金的股票,是不可能的。”

  交易所对证券公司的自营与资管等非经纪类业务,实行的是会员管理,交易结算制度有所不同。在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将数据报送到中登公司。中登公司为A股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担保交收服务,即在T日过户证券,在T+1日16时后交收资金。

  因此,券商自己在交易所的交易,理论上,买入可能透支,但不可卖空,即卖出股票必须账上有相应的股票才能卖,但买入股票时当天可能发生透支。在当天交收完成后,交易所的清算系统对券商买卖股票的金额进行轧差,对轧差后的资金进行交收;超额部分,券商需要在交收前备足资金。

  “这个最低备付金可用于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根据各证券公司的交易量,中登公司每月(每月前三个营业日内)调整最低备付比例和限额。”华南一位券商清算部经理表示。

  一般而言,在每日交易开始前,券商需要按照上个月日均买入额的20%存入最低结算备付金。

  如果交收账户发生透支行为,中登公司可采取措施,如透支额1‰的日罚息、冻结证券、强制卖出等,但这种情况实际很罕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券商的管理规定,券商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规模不能超过净资本的100%。光大证券2013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有233.48亿元,但2012年底扣除风险资产等项后的净资本为131.16亿元,光大证券此次交易的规模完全突破这一监管红线。

  市场人士表示,对自营规模的控制完全由券商自己进行,交易所并不承担前端检查功能,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光大证券自己愿意,完全可以有2000亿元的报单,只要有足够的卖家,就有可能成交。换言之,如果当日234亿元买单全部成交,交易所就需要清算光大证券了,相当于当年327国债期货事件重演。

  从最终的交易情况看,光大证券进行的是“市价成交”报单,即只要有卖家,就可以根据卖盘的价格进行成交,很容易就把价格打到涨停板。

  据前述大型券商人士表示,目前交易所的电子交易撮合系统不考虑你是自营单还是客户单,都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成交。

  对于沪深交易所在光大异常交易的巨额成交中是否有失责之嫌, 有监管人士表示,“现行交易制度并无责任,用现行的备付金制度约束会员机构是国际惯例,关键是券商不能没有风控。”但他也承认,现行交易结算体系也有可以改善的空间。在发生了类似案件后,境外有部分交易所采用了熔断机制,即如果发生特别巨额的异动时,交易所有权暂停交易。中国的交易所也可以建立类似的熔断机制。

  不过,他也表示,上海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几乎是全世界最先进的系统,本身有实时大额交易监控系统,可以采取措施,“这次光大事件证明,交易所还不太具备应付极端事件的经验”。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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