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跨界战在客厅打响

2013年09月17日 10:21 来源于 《财新周刊》
电视屏的市场价值超过PC和手机。互联网公司、彩电厂商、牌照商、电信运营商都在争抢这一家庭互联网入口,进军电视屏
5

不稳定的新格局

  在卓越看来,电视屏幕的价值远大于PC和手机,未来,电视屏将是休闲娱乐第一屏。

  高华证券的研报预计,到2015年,中国的互联网电视用户有望达到7700万,比2011年底增长23倍。其中基于一体机的互联网电视用户为4600万,基于机顶盒的互联网电视用户为3100万左右。从单位用户广告收入来看,2012年的有线电视(对应6.4亿用户)是网络视频的10倍;若按单个有线电视用户单位时间广告收入计,单个有线用户每小时广告收入是网络视频的5倍。

  谁抢占了电视屏的主导权,谁就赢得了家庭互联网入口,从而迎来收入拐点。因此,无论是彩电厂商、互联网企业,还是牌照方、电信运营商,都想基于自身业务,主导互联网电视内容及服务应用的运营。

  卓越认为,根据广电总局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应在“可管可控”的原则下发展,所以三到五年内,牌照方在运营平台上仍保持先发优势。

  传统家电企业则打着终端为王的算盘。创维酷开公司CEO叶文鑫称,基于每年不断增长的电视销量,可以搭建创维自己的内容服务平台,并向各方企业开放,甚至可以将华数、乐视的内容平台纳入进来,就像店中店的模式。

  “相较于其他玩家,视频网站凭借多年的在线视频服务经验,在网络技术和内容方面具备较强优势,更重要的是具备互联网基因,往往能创造出不同于传统电视行业的新玩法,或许将颠覆整个行业。”刘弘认为。

  至于电信运营商,它的互联网电视走了一条与IPTV类似的路径。张彦翔认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既有的营销渠道、优惠政策和服务能力,将互联网电视和宽带业务相结合,作为宽带的填充型业务进行用户拓展。他认为,“在整个互联网电视都不盈利的时候,类似IPTV的分成模式肯定会吸引多方参与。”

  “谁都想做综合的内容运营平台,但是,这四方的竞合态势存在很大的变数。现在惟一能肯定的是,这个行业以后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开放。”卓越对财新记者说。

  业内普遍预计,当综合内容运营平台模式逐渐成熟,广告和用户付费将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不过,现在的互联网电视行业仍未形成规模的商业价值和成熟的商业模型,预计还需要一两年时间才能稳定市场格局。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图片推荐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