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性的提法如何被写入中央文件
财新记者:回看改革开放35年的历史,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每次党代会和三中全会都有突破性的提法。你先后参加过六个中央文件起草,以你的亲身经历,那些极富突破性的提法是如何被写入文件的?
高尚全: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是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中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明确提出“商品经济”这个概念,很不容易。改变了原来十二大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在起草过程中,我提出,什么时候我们比较注意发展商品经济了,什么时候经济就比较繁荣。哪个地方重视商品生产了,哪个地方经济就比较有活力。这是我经过多次调查得出的结论。所以,当时我建议,在“只有社会主义可以救中国”这句话之外,还要加上一句“只有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富中国”。但是,我的意见提出来以后,起草小组就有人不赞成把商品经济写入《决定》,主要担心是什么呢?害怕社会主义跟资本主义混同起来,怕变成资本主义。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为什么呢?第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的,和资本主义是有区别的;第二,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并不是对立的,商品经济越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在宏观上加以指导。但当时在起草小组通不过,因为反对的人官都比我大,我没有办法了。
后来,在我的建议下,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的名义于1984年9月初在北京西苑饭店开了个理论研讨会,请了20位学者专家参加会议。在会上,我首先提出:应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这是当前改革要求在理论上的一个关键性突破。大家一讨论,思想都比较解放,意见很一致,认为“商品经济是个必然的途径,和资本主义制度并无必然联系,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不是对立的”。另外,我们也讨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提法问题。为什么提出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呢?因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是必须要坚持的,市场调节只能作为辅助作用。一个是社会制度,一个是手段和方法,这两个概念是不对称的。要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要么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要么计划与市场。我们把讨论的结果给中央写了报告,时任总理阅后批示给起草小组。并说“马洪同志也有这个意见”。中央经过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在十二届三中全会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写到决定上去。
在起草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过程中我负责市场体系这部分,当时一起参加的有郑新立、张卓元同志,我们三个人是一个小组。在《决定》中,第一次把资本市场写上去了,这不容易,因为解放以后不能提“资本”两个字,怕“资本”和“资本主义”相联系了,所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只能叫“资金”,“资金利用”、“资金周转”,不能提资本。其实,资本是生产要素,不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社会主义同样要利用资本这个要素。
关于提“劳动就业市场”还是提“劳动力市场”也有不同意见。我坚持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劳动力市场,但有人说:劳动力怎么进入市场呢?劳动力进入市场就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所以不赞成劳动力市场的提法。后来列席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我当时情不自禁发了言,我说:必须明确提出“劳动力市场”。我一口气讲了五条理由:第一,劳动力的价值只能通过交换才能体现出来。劳动力进入市场是劳动的能力进入市场,而不是劳动者本身进入市场、把劳动者去作交换。劳动的能力有大小,贡献有大小,因此反映他的价值也是有大小的。第二,确立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必须使要素进入市场,如果劳动力这个最活跃的要素不能进入市场,那么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很难建立起来。第三,我们现在就业压力那么大,不开放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缓解不了。第四,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已经有了劳动力市场。第五,我们提出“劳动力市场”不会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当时的起草小组组长温家宝同志说,我赞成你的意见,但能不能上中央文件我也没有把握。温家宝同志为了把“劳动力市场”写到《决定》上去做了很大努力。起草小组要讨论,他说,不要讨论了,这是中央决策的问题。他怕一讨论就七嘴八舌地,又报不上去了。后来,他把我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材料报送给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又批转给各位中央常委,他们表示没有意见。这才把劳动力市场写进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起草十五大报告时,我负责所有制改革部分。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有创新,创新点是什么呢?第一,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过去讲是方针,但十五大报告作为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跟初级阶段相联系,就是一个长期不能随意改变的制度。第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而且可能多样化。第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讲是有益的补充。第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五,提出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在讨论十五大报告时,内地的一些代表提出,“我们的国有经济比重比沿海地区高得多,为什么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快?为什么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如沿海快?”过去认为,搞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比重越高越好。第六,各类企业都应平等竞争,一视同仁。
另外,十五大也提出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这部分由另外两位同志负责起草。我提出“这一部分怎么没有把‘自由’和‘人权’写进去?”他们说:“没地方了。”后来起草小组开大会的时候我发了言,我说:“我建议要把“自由”和“人权”写到十五大报告中去。”为什么?我当时讲了三条理由:第一,我们每个人都想一想,问一下自己,你要不要自由?要不要人权?我相信如果不说假话的话都要,都要人权,都要自由。说假话是另外一回事。第二,《宪法》上讲到有这样那样的自由,为什么十五大报告就不说呢?第三,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我们不要回避它。中共要继续执政,要老百姓继续跟着共产党走,就必须把这个旗帜举得高高的。这个建议得到了主持起草小组工作的温家宝同志的赞同。他亲自在十五大报告中写上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