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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源:应放开小产权房交易满足民生需求

2013年12月19日 11:28 来源于 财新网
小产权房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屡禁不止,是因为民众对廉租、廉价房有强烈的市场需求。对此合理的民生需求,政府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予以满足,而不是打压

  小产权房的命运

  综上分析,从《决定》提出的改革方向看,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垄断性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是改革的对象,而不是应该继续坚持的制度。突破计划配置式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垄断性的房地产市场是小产权房对这些不良制度的纠错,而不是它的过错。小产权房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屡禁不止,是因为民众对廉租、廉价房有强烈的市场需求。对此合理的民生需求,政府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予以满足,而不是打压。因此治理小产权房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修改《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将意定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权合法化,允许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平等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包括房地产市场)。

  二要修订现行指标控制式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式的市县土地利用规划和新的土地用途分区规划,引导集体土地在新的规划和分区管制规则制约下有序地入市。

  三要清理现行涉地税费制度,加强税收管理。集体土地的房地产交易要与国有土地同样地缴纳契税;占用耕地的缴纳耕地占用税;使用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的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保有房地产的缴纳房地产税;但是不能要求集体土地向政府缴纳出让金,以出让金换取合法化。因为出让金是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价。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的,没有理由向政府缴纳出让金。

  四,在做好以上工作之后,再对小产权房进行清理。对质量差、有安全危险的,违反新的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占用公共设施用地、损害环境的,予以拆建。拆建时也要给予成本价的补偿,谁叫政府当初只禁不管呢。

  由此分析,小产权房的前途不会是绝命,在认真落实《决定》的改革措施后会有一条好命。

  郑振源(作者为中国老科协国土资源分会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及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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