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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阻击战

2013年11月24日 21:24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近日出台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亦强调“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规则实施三年多,律师们在法庭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测量着纸上的法律与现实的距离

  出庭作证的警察

  2011年之前,律师们多是单枪匹马,以一己之力,碰撞非法证据排除之门。而随着微博时代,律师江湖的勃兴,一批价值理念相同,辩论风格相近的律师,逐渐走向抱团取暖,在网络“英雄帖”的召唤下,自发组团奔赴各地法庭。

  而在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之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更多地成为他们的一种揭露与控诉的武器。北海案,为律师们集体登场的实验之一。

  该案案发于2009年11月,本为一宗杀人抛尸案,却因2011年6月,4名律师集体被刑拘,被控涉嫌教唆证人做伪证,而引起舆论震动(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25期:广西四律师陷落“伪证案”、“伪证案”之源)。各地律师迅速声援,杨金柱、王兴、陈光武、朱明勇、杨学林、覃永沛、周泽、李金星、徐天明、曾维昶等人奔赴北海。

  2011年10月14日的开庭过程中,第一被告裴日红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辩护律师杨金柱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提交了相关线索和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后,当初主导审讯的警察陈小宁出庭作证。陈小宁面对法庭,对作证的真实性进行宣誓,并在作证保证书上签了字。这是近两年来,鲜有的警察出庭接受询问的案例。

  法庭上,陈小宁称对裴日红讯问时,“很人性化”,并称裴日红的讯问笔录,是边讯问边用电脑打印而成。律师王兴当场提出,该笔录6页半,2700多字,按笔录上的时间,怎么能在半个多小时内制作完成?这期间既要讯问,又要打字,还要修改。陈小宁称,他有这个能力完成。

  之后的庭审中,王兴向法庭提交了有关讯问时的录像,当庭播放了一半,其中并没有任何电脑打字的情况。公诉人要求停止播放录像,双方激辩。公诉人申请陈小宁重新出庭。

  第二天庭审时,警察陈小宁再次出庭。当庭播放录像后,陈小宁改口称,讯问完毕后才发现录像设备坏了,只好重新录像,将之前打印好的笔录交给裴日红签字。杨金柱则当即向北海市检察院举报,称陈小宁涉嫌伪证罪和刑讯逼供罪。

  当天下午,裴日红当庭陈述被刑讯逼供的细节:遭电击、吊打,做笔录,辨认现场,前后持续57小时,没有休息。

  10月16日,法庭开始审查裴日红第二份讯问笔录的合法性,警察韦超强出庭作证。韦超强拿着一摞资料上来,一边作证一边看。王兴向法庭提出,证人作证不能挟带纸条。控辩双方为此激辩,法官休庭合议后称,对该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是证人的工作记录,可以带进。韦超强则在法庭上冲着王兴说:“王兴,你给我小心点。”

  下午,当庭播放审讯录像时,律师们发现,办案人员很多时候在抄笔录,裴日红在接受讯问时,极度疲劳,18次打瞌睡,手上有明显伤痕,并一直光着脚。当王兴问韦超强对裴日红没有穿鞋如何解释时,韦超强说没有注意到是否穿鞋,并大声反问这与己何干?公诉人称,可能是被告人主动脱鞋!裴日红则陈述是被电击脚趾时,鞋子被警察脱掉。手腕处的伤,也是被警察打的。

  一连数日,庭审似乎渐入佳境。网上对北海中院连续多日“真刀实枪”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好评如潮。

  至10月20日,裴日红前两份笔录合法性的审查,经过6天的激辩,仍未结束。裴日红之外,还有三名被告,提出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当天上午,法庭宣布,经过合议庭合议,裴日红申请排除的证据,予以认定,不需要排除。非法证据排除先行调查程序终结,恢复原庭审程序。律师一致举手抗议,未获准发言。

  当天,律师王兴在微博中写道:“戏已散场,回归现实”。观察该案的律师韩国权认为,虽有虎头蛇尾之嫌,该案还是创造了多项中国审判之最,多名办案警察出庭接受质询,也是先例。多名被告人在辩护律师、公诉人对证人交叉讯问的感染下,大胆地对曾经对其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反复追问,庭审开启了被告人的权利意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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