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闹庭”风波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远在宁波的章国锡,每天看新闻联播。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排除非法证据条款。5月26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强化人权意识,认真吸取刑讯逼供教训”。
“这个条款与我生死攸关。”章国锡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所涉的案件,二审两次开庭,当时尚未宣判。而其他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实践,并未有明显起色。
3月22日上午,在江苏省常熟市法院,一起关于农民工涉嫌聚众斗殴的案件,因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爆发审辩冲突。该案为北海案之后,律师组团维权的又一案例。朱明勇、王誓华、房立刚、张磊等人为6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
控方宣读起诉书后,律师王誓华举手发言,称有37份证据涉嫌非法证据,请求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法官称,到举证质证时再说。律师认为,质证程序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后者为前置程序,如果一个证据非法,就不能举证。
法庭上,审判长多次让公诉人进入法庭调查程序,但每次话音一落,就有律师举手,大声抗议。经过律师一上午的抗争,下午,审判长终于宣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此后,该案和北海案、贵阳案一起,被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张军称为律师“闹庭”。张军在2012年4月召开的全国法院高中级法院副院长轮训班上,指责一些律师的言论降低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称“极个别的无良律师在法庭上,控告法庭,严重违反庭审秩序”。
此言激起了律师界的强烈不满。律师韩国权在致张军的公开信中称,不是律师“闹庭”,而是违法公权力“闹法”,基层法院不仅仅是“程序上欠公正”。
韩国权称:北海假案败露,法院边庭审、公安边侦查、检察院缝缝补补四次变更起诉书,法院却密切配合。这仅是程序上欠公正吗?常熟案数十人持刀入室、行凶伤人,受害人不得已奋起自卫,法院却以聚众斗殴处以刑罚,这也仅是程序上欠公正吗?
张军所指的律师“闹庭”,在贵阳黎庆洪案中表现尤烈。该案因侦办时间之长,被告之多(多达57人),侦诉审过程之一波三折,律师前仆后继阻击非法证据之烈,被法律界人士称为标志性的战役。
2008年10月,贵阳企业家黎庆洪,被以涉嫌赌博罪逮捕。2010年3月,一审被贵阳市中院判处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刑19年。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贵阳市中院则将该案指定由其下辖的小河区法院审理。
黎庆洪二审辩护律师周泽,在网上发出求助信。一时,江平、张思之等法学前辈组成法律专家顾问团,各地数十名律师或参与律师观察团,或参与辩护。
2012年1月9日,该案第二季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开庭,辩护律师多达88人。开庭前两日,律师先就法院管辖权、检察院和法官回避等问题,与检审激烈交锋,庭审数次休庭,律师20余人次被警告、训诫,3名律师被逐出法庭。
至1月11日,被告黎庆洪当庭控诉曾遭刑讯逼供,律师提出,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月12日上午,公诉方向法庭提出,由于本案被告人多,为节约时间,待全部被告人完成法庭调查后,再进入非法证据排除。审判长决定中止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第三被告黎猛的辩护人、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的迟夙生律师随即站起抗议,并继续就法庭程序违法提问,审判长拒绝答复。迟夙生指责法庭、公诉方程序违法,“是在践踏法律”,审判长及审判员被激怒,大声喊出:“把迟夙生开除法庭!”多名法警冲到辩护席准备强行带人,迟夙生当场被气昏倒在地。
半小时后,迟夙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法庭继续开庭。而至次日开庭,黎猛解除了对另一名律师王兴的委托,该案遂休庭。其后,该案中18名外地律师,蹊跷遭被告人“不用”而解除委托,转而接受司法机关指定的律师,由此引发舆论震荡。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